发布时间:2022-06-08 17:46:35 浏览:1403
(转载)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乐城先行区管理局,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委属委管各医院,省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赵帅;
联系电话:65303610。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转自
附件列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wps
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docx
https://wst.hainan.gov.cn/swjw/xxgk/0200/0202/202206/t20220623_3216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