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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支持发展普惠型养老托育服务

发布时间:2021-11-05 17:25:24  浏览:873

(转载)支持发展普惠型养老托育服务

本报海口11月1日讯 (记者刘操 马珂)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建设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案》就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提出五个方面22项举措。

  《方案》指出,要健全优化养老托育政策体系,到2025年底,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范围和标准,建立各归其位、责任共担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指南,衔接实施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基本形成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托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养老托育服务均等化水平。

  《方案》明确,支持普惠型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到2025年底,全省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2张。全省公立型和普惠性婴幼儿在托覆盖率不低于30%,其中公立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托婴幼儿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加强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将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用地需求。推动财税支持政策落地,落实养老、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加强“一老一小”领域人才培养,支持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根据需求开设养老、托育、护理等相关专业。

  在强化养老托育供给保障能力方面,《方案》提出,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强化家庭的养老托育功能,研究制定家庭养老床位设置和服务标准;提升居家社区服务品质。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探访制度。推动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大公办机构建设力度,加强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推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在着力提升医养康养服务水平方面,《方案》指出,促进康养融合发展,加强康养产业与康复疗养、医疗保健、休闲观光、现代农业、旅居养老等业态的融合发展,推进海南特色专病康养、中医康养和旅游康养、森林康养等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深化医养有机结合,鼓励150张(含)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卫生所(室),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在优化养老托育发展消费环境方面,《方案》要求制定养老托育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简化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程序,逐步实现申请登记养老托育机构线上“一网通办”。培育发展养老托育社会组织,鼓励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健全“一老一小”志愿服务项目库。大力培育养老托育志愿者队伍,加快建立养老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探索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以志愿服务为核心、互帮互助、共建共享的“时间银行”养老模式。

  《方案》强调,各市县政府要将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服务能力提升成效。各市县要对照《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研究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转自:http://wst.hainan.gov.cn/swjw/ywdt/mtjj/xwxc/202111/t20211105_3087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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